全球创投向交易所报备的文告中表示,上述合作备忘录设定了双方在中期探索期间的谅解与计划。这份备忘录的有效期为期6个月,或一如双方书写同意的延长期限。
文告中说:“全球创投将会在双方执行个别的既定协议后,就这项合作作出进一步的宣布。”该公司也补充,没有任何董事,主要大股东或与他们有联系的人士,在合作备忘录上有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关系。
全球创投也未提供该公司在中国的建议中业务与运作方面的相关详情。
尽管如此,该公司的网站资料显示,其棕油下游业务正在进行拓展,这当中涵盖位于美国和加拿大的自身处理设施,以及中国、土耳其、印尼,巴基斯坦和美国的联营与联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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